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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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17-09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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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


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能全面发展,培养合格人才,学院设立“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。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二、三年级在校学生。

二、评选等级、金额和比例

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、二等、三等三个等级,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、600元、300元,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,享受奖学金学生人数比例为参评学生总数的30%(其中享受面分别为一等3%、二等9%、三等18%)。

三、评定条件

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,应坚持“德、智、体、能”全面发展的原则,具体条件如下:

1.德育方面: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道德品质优良,日常行为规范,遵纪守法,团结友善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;

2.智育方面:热爱专业,学习努力,态度端正,能圆满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,成绩优良(必修、选修课程均无不及格现象),学年两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全班平均分;

3.体育方面:坚持体育锻炼,上好体育课,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竞赛活动,身心健康;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达标;

4.能力方面: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参加课外文化、科技、创新活动,参与社会工作(学团、社团活动)并做出突出成绩。学年两个学期的素质考核认证平均成绩位于全班前50%。

四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

1.违反校规校纪,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,尚未解除者;

2.无故不参加院、系组织的集体活动者;

3.有旷课(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次处理)现象者;

4.本学年内所修课程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;

5.有违反“六个严禁”、酗酒、晚归及夜不归宿等不良现象者。

五、评定程序

1.个人申请: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,提出书面申请,如实介绍自己德、智、体、能各方面的情况;

2.班级评议:班委会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,对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,根据评定条件、规定的比例,以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为序,结合平时表现,初步研究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、等级,报系部审查;

3.系部审查:各系汇总各班级奖学金初评结果,严格执行条件,不突破比例,认真把关,审查后报学生处;

4.学生处审核: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的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审核,并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研究审批,由学院办公室发文表彰,学生处、财务处负责办理奖学金发放工作;

5.学院向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,并将《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》存入本人档案。

六、其它

本办法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,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